宜昌市清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平行检测(第二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宜昌市清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平行检测(第二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YC-CGZB-2023-015
2、项目名称:宜昌市清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平行检测(第二次)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26万元
4、服务内容:对宜昌市清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平行检测清单(附后)进行检测的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二、磋商服务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证书(具备混凝土、岩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试验检测员证书。
6、特别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施工自检、监理平检和第三方抽检应分别由3个不同的检测单位承担,已和本项目施工单位签订检测合同的检测机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法:服务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费0元/份。
五、磋商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服务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磋商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未按要求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官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60号
联系人:胡泮祺
联系电话:1599761068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
联系人:杜皓
联系电话:18972515211
202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