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秭归县2022年度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

日期:2023-06-13 09:37来源: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编辑:水利和湖泊局一级审核员阅读量:

  公示编号:2023-4

  公示周期:2023年6月13日至26日

  项目名称:湖北省秭归县2022年度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评估公司:合肥凯越通矿业评估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现将《湖北省秭归县2022年度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

  评估对象:湖北省秭归县2022年度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矿业权。

  评估委托人:宜昌市水政监察支队

  评估机构:合肥凯越通矿业评估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评估目的: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拟征收“湖北省秭归县2022年度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矿业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湖北省秭归县2022年度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矿业权”出让收益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

  评估日期: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20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依据《湖北省秭归县2022年度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湖北省秭归县2022年度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矿业权清淤总方量8.45万立方米;本次评估综合利用砂石资源为8.45万吨,产品方案为粗砂、细砂,矿产品的综合原矿不含税售价为60.06元/立方米。矿业权权益系数为4.30%,折现率8%。地质风险调整系数(k)为1。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湖北省秭归县2022年度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矿业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价值即出让收益价值为21.68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折合单位资源储量出让收益为1.71元/吨。

  按照《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鄂水利函〔2021〕346号),粒径<4.75毫米的建筑用砂(细砂、粉细砂)市场基准价3.00元/吨,宜昌市地区调整系数1.2;粒径≥4.75毫米的建筑用卵石市场基准价1.00元/吨,宜昌市地区调整系数1.2;汉江流域调整系数1.00。秭归县2022年度河道清淤项目疏浚料,清淤总方量8.45万立方米,其中:砂粒径等于或小于4.75毫米的砂占23.00%,砂粒径大于4.75毫米石占67.90%,泥含量9.10%。则混合料市场基准价为3.00×23%+1.00×67.90%,即1.37元/吨。再乘以地区调整系数1.20、流域调整系数1.00,则该矿参考的市场基准价为1.64元/吨,本次评估秭归县2022年度河道清淤项目疏浚料折合单位资源储量出让收益为1.71元/吨,大于湖北省水利厅公布的混合料市场基准价1.64元/吨〔(3.00×23%+1.00×67.90%)×1.20×1.00〕。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的规定,评估结果需公开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公开之日起一年有效,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在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6月26日前下载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实名发送到联系人:石守勋(13477158178),电子邮箱:954317686@qq.com。

  附件:

  1.《湖北省秭归县2022年度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矿业权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3.《湖北省秭归县2022年度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宜昌市水政监察支队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