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初次申报第十七批(2023-2)评审结果公示

日期:2023-08-09 14:38来源: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编辑:水利和湖泊局一级审核员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电站业主单位自评、申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委托宜昌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逐站现场复核等相关程序,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拟认定秭归县3座、五峰县2座、夷陵区8座共计13座水电站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初次申报达标单位,现予以公示。

  秭归县3座。宝塔河电站(电站业主单位:秭归县宝塔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纸坊河电站(电站业主单位:秭归县宜西电力江南有限责任公司),珠家河电站(电站业主单位:秭归县珠家河电站)。

  五峰县2座。池南电站、王家河电站(电站业主单位:宜昌天元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夷陵区8座。宏鑫一级电站、宏鑫二级电站(电站业主单位:夷陵区樟村坪宏鑫水电站),大溪电站(电站业主单位:湖北光源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水头电站(电站业主单位:宜昌市夷陵区白水头电站),渔洋溪电站(电站业主单位:宜昌市夷陵区乐天溪镇渔洋溪电站),白云寺电站(电站业主单位:邓村乡白云寺电站),双鹤电站(电站业主单位:宜昌市夷陵区双鹤电站),核桃园电站(电站业主单位:夷陵区雾渡河镇核桃园水电站)。

  如对上述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申诉或举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线索。若所公示的市场主体相关信息有错误,请及时联系。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8日。公示期间,农村水利水电科受理来电来函。

  联系人:王博,联系电话:15871611511。

  传真:0717-5190800,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141号。

  邮政编码:443000。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