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宜昌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01-31 09:13来源: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编辑:水利和湖泊局一级审核员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宜昌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宜昌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宜昌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宜昌市宜都市、枝江市、猇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7段护岸工程,护岸总长度为5930米,其中护坡工程长度为3750米,护脚工程长度为5930米。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23.98万立方米,土方回填8.51万立方米,现浇混凝土0.76万立方米,雷诺护垫12.18 万平方米,砼植生块5.57万平方米,干码块石2.64万立方米,水下抛石12.70万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昌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岳汉东

  电话:15871612564

  邮箱:84620609@qq.com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60号(中灌中心大楼内)

  三、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中地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7-65528779

  邮箱:303183646@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三路99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链接如下: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宜昌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