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延续换证第三批及初次申报第十八批(2024-1)评审结果公示

日期:2024-04-29 14:18来源: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编辑:水利和湖泊局一级审核员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电站业主单位自评、申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委托宜昌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逐站现场复核等相关程序,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拟认定兴山县4座、市直3座共计7座水电站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延续复核达标单位,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座水电站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初次申报达标单位,现予以公示。

  兴山县4座。人坪河一级电站、人坪河二级电站、五童一级电站、纸坊河电站(电站业主单位: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座。采花台电站(电站业主单位:五峰源升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市直3座。尚家河电站、西北口电站、玄庙观电站(电站业主单位:宜昌宜能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如对上述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申诉或举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线索。若所公示的市场主体相关信息有错误,请及时联系。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0日。公示期间,局农村水利水电科受理来电来函。

  联系人:王博,联系电话:15871611511。

  传真:0717-5190800,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141号。

  邮政编码:443000。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