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2024年汛前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采砂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

日期:2024-09-19 14:26来源: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编辑:水利和湖泊局一级审核员阅读量:

  公示编号:2024-07

  公示周期:2024年9月19日-9月30日

  项目名称:秭归县2024年汛前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采砂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评估公司: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现将《秭归县2024年汛前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采砂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

  评估对象:秭归县2024年汛前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采砂权。

  评估委托人:原为宜昌市水政监察支队,因机构改革,现变更为宜昌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

  评估机构: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拟征收“秭归县2024年汛前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采砂权”出让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砂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确定“秭归县2024年汛前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采砂权”出让收益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

  评估日期:2024年5月31日~2024年7月8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评估参数:依据《秭归县2024年河道清淤砂石料综合利用监管总结报告》及《评估委托函》,清淤范围为5个乡镇,截至4月30日河道清淤合计5.203万立方米。本次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量5.203万立方米,砂石料体重为1.75吨/立方米,即实际秭归县2024年汛前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量为91052.50吨,其中细砂21735.00吨、卵石69317.50吨,实际清淤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30日;本次评估确定资源利用率为100%;则本次评估利用砂石资源量为91052.50吨,产品方案为建筑用砂、卵石,建筑用砂平均销售价格64.27元/吨(不含税价),卵石平均销售价格44.84元/吨(不含税价);采矿权权益系数4.40%;折现系数为1。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秭归县2024年汛前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采砂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价值即出让收益价值为19.8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折合砂石采砂权出让收益评估单价为2.1768元/吨。

  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2021年05月10日)的有关规定,砂(江砂、粉细砂、粒径<4.75毫米)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为3.0元/吨,卵石(粒径≥4.75毫米)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为1.0元/吨,宜昌地区调整系数为1.2,中小河流流域调整系数为1.1。本次评估利用资源量为91052.50吨,其中细砂21735.00吨、卵石69317.50吨。因此,按市场基准价计算该矿业权出让收益=(21735.00吨×3.0元/吨+69317.50吨×1.0元/吨)×1.2×1.1÷10000=17.76万元,低于本次出让收益评估计算结果。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2023)》的规定,评估结果需公开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公开之日起一年有效,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在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下载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实名发送到联系人:刘文浩(13469868366),电子邮箱:376913052@qq.com

  附件:

  1.《秭归县2024年汛前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采砂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矿业权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3.《秭归县2024年汛前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综合利用采砂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宜昌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