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切实加强我市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水利专家在水利建设工程前期与设计、图纸与方案审查、质量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利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增补宜昌市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关心和热爱安全生产管理行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70周岁以下(资深专家除外),能够服从调遣,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相关工作和活动;
(三)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具备较强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及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四)具有水利、住建、交通或安全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安全评价师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等。
二、主要工作
(一)对接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为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
(二)参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和跟踪指导工作;
(三)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工作;
(四)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开展同类多发事故技术原因分析与对策措施研究工作;
(五)参与相关专业领域安全科技项目及应急预案评审、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专题调研与风险评估;
(六)为安全生产监管和相关标准、规范、规划的制定与修订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七)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三、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宜昌市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专家申报表》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见附件);
(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三)其他个人获奖证书、聘书或受聘文件、证明材料等。
四、入库程序
(一)申请人对照专家库入库条件填表申报;
(二)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示;
(四)发文公布并颁发聘用证书。
有意增补进入专家库的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建设科。市水利和湖泊局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专家的资格条件、履职情况等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专家,将及时进行清理出库。
联系人:王成,电话:6081221,15572773230
电子邮箱:719496329@qq.com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