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水函〔2025〕15号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调整《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评分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5-04-10 15:38来源: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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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和湖泊)局,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农业农村局,宜昌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调整《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评分标准》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一、枢纽工程

  (一)业绩得分。监理单位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印发的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及验收人员签字表为准)的,提供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每一项(单个合同项目)得2分,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的每一项(单个合同项目)得1.5分,最高得4分。

  (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否则得0分。

  (三)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完成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及验收人员签字表等有效证明资料为准)的得1分。

  (四)获得奖励。①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五年获得国家级(如鲁班奖、大禹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优质工程奖的得3分,该项最多得3分;②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五年获得省级(如江汉杯、楚天杯)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该项最多得3分。

  (五)不良行为记录及生产安全事故。①投标人受到水利、发改或公共资源交易、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失信信息(以上述部门的官方网站(含监管平台或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且在投标截止时仍在公示期内的:每出现1次“一般失信信息”扣1分,每出现1次“严重失信信息”扣2分。②投标人近两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相关部门的正式文件落款日期为准)监理的项目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的扣2分,较大事故的扣3分,重特大事故扣5分。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认定以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含监管平台或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二、非枢纽工程

  (一)业绩得分。监理单位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印发的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及验收人员签字表为准)的,提供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每一项(单个合同项目)得1.5分,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的每一项(单个合同项目)得1分,最高得2分。

  (二)获得奖励。①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五年获得省级(如江汉杯、楚天杯)优质工程及以上奖励得1分;②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五年被评定为优良工程且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备的,每一项(单个合同项目)得0.5分,最多得0.5分。

  (三)不良行为记录及生产安全事故。①投标人受到水利、发改或公共资源交易、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失信信息(以上述部门的官方网站(含监管平台或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且在投标截止时仍在公示期内的:每出现1次“一般失信信息”扣1分,每出现1次“严重失信信息”扣2分。②投标人近两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相关部门的正式文件落款日期为准)监理的项目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的扣2分,较大事故的扣3分,重特大事故扣5分。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认定以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含监管平台或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本次调整内容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反馈。

  附件: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评分标准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