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初次申报第二十二批(2025-1)评审结果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电站业主单位自评、申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委托宜昌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逐站现场复核等相关程序,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拟认定宜都市等县市区共计13座水电站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初次申报达标单位,现予以公示。
宜都市2座。大溪一级高剅电站、大溪一级低剅电站(电站业主单位:湖北宜都市熊渡电业有限公司大溪发电分公司)。
当阳市1座。将军寨电站(电站业主单位:宜昌市方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秭归县8座。明丰电站(电站业主单位:秭归县明丰电站),板桥三级电站(电站业主单位:秭归县金能水电有限公司),金泉电站(电站业主单位:秭归县金泉电站),夹夹石电站、夹夹石一级电站、土地岭电站(电站业主单位:秭归县茅坪镇夹夹石电站),冷水溪电站(电站业主单位:秭归县冷水溪电站),峡口河电站(电站业主单位:秭归县峡口河电站)。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座。洞河电站(电站业主单位:五峰洞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市直1座。天福庙二级电站(电站业主单位: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
如对上述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申诉或举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线索。若所公示的市场主体相关信息有错误,请及时联系。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2日。公示期间,局农村水利水电科受理来电来函。
联系人:王博,联系电话:15871611511。
传真:0717-5190800,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141号。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