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25年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服务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10 14:42来源: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编辑:水利和湖泊局一级审核员阅读量:

  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委托,就宜昌市2025年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服务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YC-CGZB-2025-071

  2、项目名称:宜昌市2025年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服务商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20万元

  4、服务内容:(1)按照“管到每一条河流、每一座水库”的总体要求,逐河湖、逐工程(其中水利水电工程包括河湖上已建的各类型水库、水电站(装机5万千瓦以上)、拦河闸坝等工程)明确生态流量目标,并明确保障措施;(2)选取一条(个)重点河湖上的一个主要控制断面进行生态流量目标值分析研究,并提出生态流量达标保障方案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90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磋商服务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可享受相应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5年10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法:服务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费0元/份。

  五、磋商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服务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磋商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未按要求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工作日。

  八、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官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141号

  联系人:赵倩

  联系电话: 0717-608072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

  联系人:杜皓

  联系电话:1897251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