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1-26 17:06来源: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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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13日至4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局党组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细化措施,扎实推进。为切实抓好整改,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把整改工作落到细处。局党组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发现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办法,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举一反三,务求实效。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将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健全相关制度,补齐工作短板,清除工作盲区,着眼长效深化整改到位。制定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交流轮岗暂行办法等制度,做到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立了机关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守牢水安全底线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完成了《宜昌市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并通过审查,清江防洪治理二期工程可研已批复,沮漳河流域系统治理工程(当阳段)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河流和闸坝生态水量调度管理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清江、沮漳河流域2个省控断面生态流量均达标泄放。三是清江防洪治理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清江流域九道河水库已完成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正在编制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沮漳河流域系统治理工程(苏河段)已落实地方资金,工程已开工建设。沮漳河流域24座小型病险水库已全部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审批,9座水库已开工建设,剩余15座水库2023年12月底开工建设。当阳草埠湖节制闸拆除重建工程已完成实施方案审查,资金已落实,正在开展招标准备工作。

  2.关于落实两手发力要求,谋划推动水利项目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水利项目建设。2023年以来,持续推进12个水利补短板项目,目前已开工项目7个,计划2024年再开工建设5个。二是做好水利项目储备库的动态管理,分期分批分级推进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畴。三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和社会资本,2023年下达全市债券资金合计3.67亿元,2023年争取社会资本签约10.7亿元。环百里荒供水保障工程政府专项债券已全部到位,项目已开工建设。

  3.关于推进河湖库生态修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河湖长制,2022年暗访发现的10个河道“四乱”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督导枝江市完成退垸还湖任务。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宜税发〔2023〕29号),加强对县市区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指导。积极推进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降低全市水土流失率,2022年宜昌市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7.57%,比2021年度降低0.32个百分点。三是加强水资源调度,印发实施《2023年度黄柏河流域及东风渠灌区水库调度运用方案》,保障水质稳定达标的基本水量。强化对二级单位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分析的指导,黄柏河东支天福庙水库达到Ⅲ类以上水质,白河水库、泉河水库均达到III类以上水质。

  4.关于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目前6座中型水库中已完工1座,完成主体建设1座,完成前期工作3座,1座水库因征地投资过大,暂缓实施。二是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提质升级”项目建设,111个项目已完工27个、在建49个,开工率68.5%。2023年全市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65%,其中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等4个县达到45%。三是编制完成了《宜昌现代水网规划》,引江补汉宜昌境内先导工程已开工。积极推进清江水系连通二期工程,4个子项中楠木溪水库扩建工程已开工,另外3个子项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推送至国家发改委,争取2024年国债。

  5.关于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用水重要论述和《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提升水利行业对节水优先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印发了“十四五”期间市县两级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逐年管控目标。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18.46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累计下降7.0%,均达到考核要求。三是幸福渠等4个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东风渠加强灌区用水计量管理工作,新建的26个计量设施已经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有效提升了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6.关于统筹谋划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湖北三峡库区智慧水利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二是湖北三峡库区智慧水利项目管理平台与城市大脑数据已经互通共享,城市大脑行政区域、三区三线等地图底图数据,以及气象雨量等数据均实现共享。三是修订完成数字孪生东风渠灌区项目实施方案并经省水利厅批复,项目一期整合了东风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两河六库、城市供水保障提升工程等项目,6月份完成12个平台整合集成,7月份完成数据资源共享。

  7.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转报长江委、省水利厅审批项目跟踪力度,上半年转报办件审批速度明显提升,审批遗留问题全部办结。二是围绕减环节、降成本,下发《关于规范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技术评审流程,提升评审质量和审批效率。三是贯彻落实全市项目审批服务协调机制,主动向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征集“四个重大”项目涉水审批需求,积极做好审批跟踪服务。四是长江委已批复华润电力取水许可变更申请,解决了企业取水诉求问题。五是已拟定《宜昌市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所涉农村供水水资源费减免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8.关于推动移民息诉罢访不够有力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对重复信访件摸排研判,建立信访积案领导包案化解机制,上下联动,主动对接,指导夷陵区、当阳市、秭归县完成信访积案化解。我局每年开展对“三重一大”困难移民家庭临时救助工作。

  9.关于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市直水利系统开展以案促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相关责任人在大会上作检讨,强化以案为鉴,防微杜渐。二是开展廉政谈话月活动,通过集体座谈、个别谈话等形式,强化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三是组织开展了兼职取酬及违规挂证专项清理,对市直水利系统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全面开展排查。

  10.关于对二级单位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了2023年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二级单位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强化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三是督促指导东风渠灌区管理局修改完善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事项报告的要求和规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11.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党组副书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东风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扎实开展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纪法教育,通过讲廉政党课、开展纪法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等,强化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三是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帮扶教育,定期开展谈话和思想情况汇报,教育帮带效果明显。

  1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参加局党组会、驻点办公,开展专题调研督导,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党委强化对下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听取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工作汇报,督促落实后扶人口“一人一档”,逐一核查完善移民后扶人口身份信息,汇总提请市大数据管理局、省水利厅进行对比,及时更新直补资金发放信息和移民基础数据库。

  13.关于直属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员全方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二是对东风渠灌区管理局的财务开展了专项检查。三是认真核查信访泄密事件,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了保密工作和信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签订了保密协议,修订完善了保密工作制。四是督促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开展了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使用人员、使用标准核查、统计和调整。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4.关于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制度。对东风渠管理局原有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二是加强检查。对东风渠管理局近五年招标采购工作进行梳理检查,建立台账。三是立行立改。2023年维修养护项目,由东风渠灌区管理局统一负责政府采购,不再由下属二级单位分别采购。

  15.关于违规支付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疫情期间配备的生活用品全部收回,由移民信息中心集中保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协调住建部门、城发集团、二马路社区开展对云集路小区的社会化管理自治工作。三是2000年原市水利水电局职工住宅楼扩建工程完工后,因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房屋扩建面积产权未转移,其土地产权人、扩建建筑面积产权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均为市水利和湖泊局,根据《宜昌市城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办理扩建面积产权证涉及的房屋检测鉴定费、面积测绘费、土地增值税应由市水利和湖泊局承担。

  16.关于改革创新的劲头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学习活动,开展市直水利系统“打造世界级”思想破冰大讨论,拓宽“以水润城”思路。二是聚焦农村供水建后管护难题,组织山丘地区水利部门赴省内农村供水先进地区学习建设管理工作经验。三是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金融信贷支持政策,定期梳理全市水利融资项目,与银行沟通融资动态,科学确定投融资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向水利领域。四是立足于“产业活水”新思路,推动水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助长阳清江、远安宝华寺抽水蓄能项目完成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移民安置等审批事项,目前均已开工建设,推进“水利+能源”融合发展;积极服务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推进“水利+交通航运”融合发展。

  17.关于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讨论通过《中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并印发实施。二是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全面梳理2018-2022年“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8.关于谋划人才队伍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已开展两批次人才引进,进一步改善系统内干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结构。二是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活动,已开展集中学习17次,内容涵盖水利专业、安全生产、水文化建设、财务管理等知识,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能力素质。

  19.关于统筹干部使用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了局党组管理干部台账,对局属单位部分同志进行交流轮岗。制定出台《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在设计院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干部职工对班子成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对问题进行整改。

  20.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市直水利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了市直水利系统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推进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二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扎实开展党支部固本提质三年行动,水政监察支队党支部荣获市直机关红旗党支部,系统13个党支部被认定为先进党支部,截至目前市直水利系统先进党支部比例达到60%。三是加强对二级单位团组织建设,指导完成东风渠和黄管局团支部换届工作,有效发挥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引领作用。督促东风渠、黄管局加强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指导二级单位开展团建活动。

  21.关于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东风渠灌区管理局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二是督促设计院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三是制定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细则,4月份对2022年度市直水利系统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抽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2.关于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科干部学习了规范借调人员的相关政策及文件。二是局机关借调人员主要在“四个重大”工程项目及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专班工作,目前河湖长制工作已未在局属单位借调人员。三是建立了借用人员台账,督促借入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下功夫。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党建、管廉政、管队伍、管安全。特别是压实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查督办、谈心谈话、讲党课等制度,经常性教育提醒警示干部,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对易发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管好单位人员。

  二是在深化清廉机关建设上下功夫。深化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家教家风教育,每个季度集中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每月组织一次纪律教育学习,经常教育,自我警醒。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吃喝。强化内部监督,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挂证取酬专项整治、酒驾醉驾及黄赌毒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乡村振兴水利领域不正之风和反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方位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加强对二级单位财务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在坚持学习提升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紧盯流域综合治理、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等战略,加强系统研究和科学谋划,认真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具体实践。对重要工作、重点民生深入一线,倾听群众所想所急所盼,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是在强化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强化成果转化,把问题整改与水利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不懈抓好项目建设,在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中展现水利担当、贡献水利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市水利和湖泊局联系电话:0717-608071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141号;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ycslbgs@163.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465925(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