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副总河湖长李军专题研究河湖长制工作
2月23日,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副总河湖长李军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部署2024年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
会议学习了《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听取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2023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了宜昌河湖长制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对2024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提出了新目标和新要求。
李军指出,河湖长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守住水安全底线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坚持“四水”共治,把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作为助力省委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助力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的重要抓手,让良好河湖环境成为宜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李军强调,做好河湖长制工作务必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建立责任制,克服形式主义。一要优化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修订联席单位履职考核、工作提醒通报、监督检查、培训学习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备制度体系,强化工作考核督办,推动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河湖长联系单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二要强化河湖的日常监管。各级河长和河湖长联系单位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巡河过程始终,守护好责任河湖。要坚持共同缔造理念,采取多种方式建立保洁员队伍,充分调动民间河长、河湖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群众参与河湖管护机制。要完善河湖智能管控应用场景开发,逐步实现河湖智能化监管。三要持续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开展全市河湖“四乱”问题大排查,对历史遗留问题、存量问题分类整治,建立档案,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新增“四乱”问题。四要加快幸福河湖建设。要坚持项目引领,对照全省幸福河湖评审标准,把幸福河湖建设要求融入到水利项目建设之中,谋划储备一批、启动建设一批幸福河湖项目。五要强化河湖保护宣传引导。要加强河湖保护宣传阵地建设,创新宣传手段,持续讲好宜昌治水兴水护水故事,提升宣传实效,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爱河湖的良好氛围,合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