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召开“清四乱”工作专题推进会

日期:2024-05-14 15:21来源:河湖长制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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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宜昌市政协副主席、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靳鹏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全市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局机关相关科室及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水利部、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有关精神,研究讨论了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拟定的《开展全市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构)物“大调查、大整治、大清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宜昌市江河湖库保护“十不准”》《宜昌市“四乱”问题发现、处理、整改销号工作流程(试行)》等文件,分析了当前全市“清四乱”的工作形势,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自2018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后,一批四乱问题得到清理整治,河湖面貌显著提升,河湖行洪蓄洪能力得到有效恢复,但是全市“四乱”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对水库功能发挥、流域防洪安全、河湖生态环境均产生不利影响,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河湖“清四乱”。

  会议强调,一是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河道、湖泊、水库是行蓄洪水的重要空间,确保其空间完整、功能完好,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生态安全。要充分认识河湖“清四乱”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克服畏难思想,压实压紧责任,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持续跟踪推进“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动态清零。二是要强化监管,分类推进整治。要以此次“清四乱”为契机,对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地毯式、拉网式实地调查,科学研判,分类建立台账,依法依规推进清理整治,实现河湖库管理范围建(构)筑物情况基本清楚、历史遗留问题稳妥处置、新增问题彻底根治、“四乱”问题动态清零的目标。三是要严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要将河湖库“清四乱”作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河湖长制补助资金、河湖库及堤防管护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各地“清四乱”工作情况的抽查检查,对清理整治工作部署不及时、推进不到位、问题整治进展缓慢的单位给予全市通报。要丰富宣传形式,提高河湖保护宣传实效,通过抖音、短视频、以案说法、集中宣讲等方式宣传河湖保护知识,提高群众河湖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