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出台湖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宜昌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湖泊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编制并印发了《宜昌市湖泊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因湖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推进、久久为功的湖泊综合治理基本原则,结合清江、沮漳河、玛瑙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科学开展湖泊治理,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构建健康湖泊生态环境,保障湖泊功能有效发挥。
《工作方案》明确了湖泊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近期(2026年),实现全市湖泊岸线稳固,面积稳步恢复,水质达标并整体稳中有升,陶家湖基本完成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远期(2035年),推广试点经验,基本完成全市湖泊综合治理,实现湖泊功能全面提升、水环境根本好转、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基本达到安全、健康、智慧、灵秀湖泊的目标,呈现“一湖一景”。
《工作方案》谋划了强化湖泊岸线治理、加强湖泊截污控污、推进湖泊生态修复、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开展数字湖泊建设等五个方面重点任务。为确保完成湖泊综合治理目标任务,从加强组织领导、政策保障、技术保障、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

金湖

季家湖
近年来,宜昌市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部署,牢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治湖理念,大力推进湖泊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湖泊水质得到明显改善。2019年,枝江金湖被水利部表彰为“长江经济带美丽湖泊”。
下一步,市湖泊管理与保护领导小组将统筹督促各涉湖市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湖泊市级督导责任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湖泊面积不萎缩相关任务,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湖泊水质稳中有升相关任务,发改、科技、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城管、畜牧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生态环境、林业、住建、农业农村、畜牧、水利、城管等湖泊市级督导责任单位加强对责任湖泊相关工作的检查督导。将湖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河湖长制考核内容,以高品质湖泊环境助力宜昌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