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开展河湖长制暨纵深推进河湖库 “清四乱”工作培训
为贯彻落实全市河湖长制暨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河湖管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效推进年度河湖长制重点任务,11月11日,宜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市河湖长制暨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培训。

会上,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传达了水利部、省河长办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近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主任赵增辉就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监管进行了专题辅导,全面介绍了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类型、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及日常监管等知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政委向清炳围绕河道采砂管理的政策依据、审批要点以及现场监管的重点、难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丽以“尊重自然 敬畏法律 全力守护河湖安澜”为题进行了专题授课,运用大量生动典型的案例,系统分析了河湖库“清四乱”的形势背景,当前全市河湖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如何强化河湖库日常监管,推动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守牢流域安全底线。
孟丽强调,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保证河道畅通、行洪安全,是河湖管护工作的底线要求,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举措,是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的基本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一是要积极开展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构筑物“大排查、大整治、大清仓”专项行动,分类立档,科学研判,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要规范涉河行为,严格涉河审批监管,严把开工前的现场踏勘论证关、开工时的现场监督关、建设中的检查关及项目竣工验收关。三是要强化学习宣传,广泛凝聚共识,要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河湖长制工作责任链条上的相关机构、相关人员作为宣传发动重点,使他们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要加强河湖保护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形成上下齐心协力共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市级河长联系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水利部门河湖长制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从事河湖管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的工作人员,以及市水利和湖泊局内设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