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开展河长制工作专项检查
为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深入贯彻“十六字”治水方针,落实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一总河长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涉水涉污相关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河长制工作质效,7月17日至20日,由长阳县河长办牵头,对全县2023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组成三个专班,范围覆盖全县十一个乡镇,采取“查”、“巡”、“看”的方式开展。每个检查组负责3—4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条县级河流、1条乡镇级河流和1条村级河流,实地巡河,全面调查河流存在的问题,比对三级河长巡河记录,严肃查办巡河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行为。
每到一地,检查组人员都认真细致地查阅河长制工作台账、整改资料,查看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是否完善、信息是否及时更新;实地巡查河道保洁、水域岸线保护、水环境水生态保护,查看河流、小微水体公示牌信息是否完善,查看“四乱”问题整治、水污染防治措施等是否取得成效;抽查村级河长,登录湖北河湖长APP查看河长巡河履职情况,发现问题是否实行“交办、督办、销号”的闭环管理。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形成结果汇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分类记录,交由涉关部门和乡镇整改。
长阳通过以查促改,使各乡镇、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对河长制工作的认识,强化各级河长、河长办和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做到护河有责、治河尽责,全力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打造长阳优质水名片。(通讯员唐荷鑫)

